栏目:股票配资软件  作者:怎么买股票  更新:2025-12-28  阅读:4

<怎么买股票>贵金属提炼项目诱人?广州一案例揭开背后骗局真相

在如今的商业社会,各种投资机会层出不穷;但并非所有项目都如其表面所示——有人吹嘘从废旧材料中能大量提炼贵金属,甚至承诺高价回收……到底是真有其事,还是骗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民夏某偶然间被手机弹窗广告吸引,接触到某公司的贵金属提炼项目。在该公司工作人员极力推销游说下,夏某与该公司签订了《环保提金合同书》,约定该公司向夏某提供废旧金属、电子废料提炼贵金属的全套设备,向夏某收取全套设备款35800元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并免费提供全套技术服务,该公司承诺提供技术指导直至夏某提炼成功。

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_电子废料回收诈骗_贵金属提炼骗局

合同签订后,夏某支付了货款。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不如夏某所愿,该公司以各种理由诱导夏某加购电子废料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且交付的废料缺斤少两,承诺更换的材料也未更换。

在该公司的“技术指导”下,几个月时间过去,夏某连半点儿贵金属都未能提炼出来。更令夏某气愤的是,该公司股东闵某在未通知夏某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注销,企图逃避责任。发财梦碎的夏某无奈之下将该公司的股东闵某、吴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设备款35800元、化工原料款60400元、运费552元,共计96752元,并赔偿逾期违约损失。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与该公司签订的《环保提金合同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诚信履行。

夏某已依约向该公司支付设备款35800元及原料款60400元贵金属提炼项目诱人?广州一案例揭开背后骗局真相,但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来看,金顺公司并未向夏某提供足量原材料,也未更换合格的原材料,导致夏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现未有证据证实夏某已在该公司指导下成功分解提炼出贵金属,该公司属于违约。

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该公司股东未经通知夏某,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将该公司注销,明显缺乏全面履行合同的意愿和客观条件。

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_贵金属提炼骗局_电子废料回收诈骗

综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闵某向夏某退还款项96752元并支付违约金。该案件现已生效。

电子废料回收诈骗_贵金属提炼骗局_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

法官说法

废旧金属、电子废料等虽含金银等贵金属,但含量极低,需专业技术与大量成本才能提炼。本案中,夏某仅经几个月线上培训,依托家庭小作坊,根本无法提炼出可观数量的贵金属,更别提获得经济收益。

然而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贵金属提炼项目诱人?广州一案例揭开背后骗局真相,一些不法公司却盯上人们求财心切的心理,夸大贵金属提炼项目前景,以各种手段诱使人们上当受骗,近年来,此类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类业务合同条款往往藏暗陷阱。

例如,合同中可能会故意模糊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得参与者在遇到问题时难以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设置不合理的违约条款,让参与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轻易违约,从而陷入被动局面。

更为恶劣的是,在合同履行完毕前,部分公司股东为了逃避责任,常常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如擅自将公司注销等,其逃避履行合同义务的主观意图十分明显。这导致众多参与者在遭受经济损失后,难以找到有效的追责对象,最终大都损失惨重。

白云政法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和风险意识,警惕不靠谱的“炼金”活动。面对投资项目,保持冷静理性,不要轻信夸大宣传,全面评估项目可行性、合法性及风险。若上当受骗贵金属提炼项目诱人?广州一案例揭开背后骗局真相,及时收集保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投诉举报或提起诉讼,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贵金属投资骗局案例分析_贵金属提炼骗局_电子废料回收诈骗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一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Tags: